切尔西中卫韦斯利·福法纳因第九次违法驾驶,被斯坦斯地方法院判处禁止驾驶18个月,并须完成300小时无偿社区服务,同时支付85英镑诉讼费及114英镑附加费。此次违法是因他驾驶白色兰博基尼,在萨里郡胡克镇A3公路的紧急停车带上行驶,并在车流中随意穿梭。
值得注意的是,福法纳此前已有八次超速记录,目前正处于两年的禁驶期内,原定2027年5月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资格。因此,此次18个月的禁驾判决,虽未进一步延长其实际禁驾时间,却严重损害了他的公众形象。
地区法官朱莉·库珀在法庭上对福法纳提出严厉批评,指出他作为职业足球运动员,为年轻球迷树立了极坏的榜样。她强调,许多年轻人视福法纳为偶像,渴望追随他的脚步,但他们可能负担不起像兰博基尼这样具备高级安全配置的豪车。如果有刚满17岁、才通过驾照考试的青少年模仿他的危险驾驶行为,极可能因无法控制车辆而丧生。法官敦促福法纳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起更大责任。
据了解,福法纳的多起超速行为发生在前往切尔西科巴姆训练场的途中,该路段限速为每小时50英里。而他被记录到的超速行为包括五次分别以77英里、68英里、90英里、88英里及67英里的时速行驶。福法纳已对全部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2025-11-02 11:46